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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江蘇公共·新聞頻道《新聞360》報道:目前,不少地區正在實施“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改造,這樣可以讓家用水費更加明明白白,也讓市民繳費更便捷。而在改造之前,很多小區是以總表和分表的形式來收水費的,具體操作模式是:先由物業挨家挨戶上門抄水表,然后代為收取每家分表的水費,后物業按自來水公司抄寫的總表水費統一交費。在這個過程中,一旦分表和總表之間出現偏差,就會引發糾紛。
近,南京六合區的榮盛水景城就陷入了一場離奇的水費紛爭。據自來水公司統計,近十年來,這個小區拖欠的水費加上滯納金已經高達500多萬元,但小區業主和物業公司卻聲稱毫不知情。
【小區發現遺漏的水表 顯示欠費近500萬元】
榮盛水景城位于南京市六合區大廠街道芳草路213號,從2006年到2012年,分三期交付使用。目前,小區共有6000多戶,住著近兩萬人。小區建成以來,一直采用二次供水模式,1到5樓屬于自來水公司的直供水,這部分居民直接向南京遠古水業公司交費。而5樓以上則需要小區泵房加壓供水,這部分居民的分表水費由物業代收,再根據小區總表數字,逐月統一把費用交給遠古水業。十年來,原本一直相安無事??删驮?019年4月,一塊水表突然現身小區,引發了軒然大波。南京六合榮盛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物業總監魏純杰介紹,之前這塊不是水泥硬化地面,是一塊綠化地面。2019年4月,供水企業在進行二次供水改造和自我設備盤點的時候,發現了這里有塊水表。自從這小區入住至今,南京遠古水業一直按照6塊水表向物業企業收納水費的,物業也是一直按時按月去繳納。到2019年才發現遺漏了一塊水表,大家也感到非常詫異、非常驚訝。
2019年4月,藏在綠化地下的第7塊水表被挖出后,南京遠古水業發現,水表仍在正常運轉,讀數已經超過100萬立方,折合水費高達400多萬元。遠古水業隨即向物業公司追繳這筆水費和滯納金,共計500多萬元。
魏純杰說,突然之間冒出400多萬元的大額天文數字,讓物業企業來承受這筆費用,這是將近10年的費用,是歷史遺留的問題。而且,這塊水表的度數走向,水去了哪里,誰在用水,這些還都不清楚。
【水表對應600戶居民 物業稱和實際收費相差50%】
為了查明這塊水表對應的用戶以及計量是否準確,2020年7月,南京遠古水業更換了舊水表。通過停水施工,遠古水業初步確定這塊被遺漏的水表,對應南京榮盛水景城小區F區和G區617戶居民用水。可物業卻發現,這塊總表的讀數和他們多年來代為收取的這617戶水費根本對不上,兩者之間相差甚遠。魏純杰介紹,這兩個區分戶表用的水費,從2007年交付至今,統籌合計了一下,將近100萬立方米。但是,總表至今數據在將近170萬立方米左右,差額在50%以上。物業也在調查相應的管線圖和竣工圖紙,也到開發企業、城建檔案館、到供水企業去調取了很多資料,但是至今也沒有辦法調取和查證相差50%水費差。這就不單單是跑冒滴漏的現象能造成的,開發企業在承建房屋的時候,也可能在使用這塊水表,既然水費不明,此外和跑冒滴漏和承建都產生關聯的情況下,那么這個水費就不應該由物業來承擔。
【一審法院判決物業支付500多萬元水費和違約金】
隨后,遠古水業將榮盛物業告上了法庭。2020年12月,南京市六合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理認為,被遺漏的這塊水表可以作為收費參考,因為遠古水業只供水到總表,表后15米以外的水管鋪設于分布、使用情況,由榮盛物業管理和掌握,物業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終,法院一審判決榮盛物業需支付510多萬元水費以及違約金。對此,榮盛物業表示不服,認為用水情況的舉證責任應該在遠古水業,并已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魏純杰說,首先,這塊水表也是在物業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是由供水企業發現的。如果說供水企業早發現、早管控、早治理,也不至于發生這么多的水費。現在讓物業一下子承擔高額的數據,也負擔不起。而且,在這個過程中,物業企業其實也是一個受害者,希望供水企業向法院提供這塊水表使用的走向水費,誰使用就由誰來買單。
物業公司聲稱,他們一直按照遠古水業的統計按時繳納水費,對突然冒出的這塊水表毫不知情。而且,小區公共綠化用水一直有單獨的管道和水表,并沒有發現異常。如今,由于相關管道圖紙缺失,這塊水表的讀數為何和實際收費存在巨大差異,遲遲沒有被查明。物業方面認為,不該由他們來為這筆巨額水費買單。那么,小區業主對此怎么看,遠古水業又有什么說法呢?
【業主:按時足額交納水費 責任應當追查到底】
在采訪中,記者發現小區大多數居民并不知道物業因拖欠500多萬水費,被水業公司告上了法庭。即便聽說了,也覺得和自己的關系不大。
業主認為,既然業主每個月都正常交水費,現在出了問題,也是跟業主沒關系的事情。
也有一些業主認為,水管是當初開發商委托水業公司鋪設的,水業公司不知道水表位置,顯然說不過去。這塊水表被掩蓋了十年之久,主要問題可能出在水業公司身上。水務公司現在的做法,更像是在推卸責任。
【遠古水業:歷史遺留問題 只能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這塊水表為什么一直沒有被發現?究竟是誰在用水?又該向誰收取水費?帶著這些疑問,記者找到了位于南京遠古水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解釋說,這屬于歷史遺留問題,當年管道設計、施工以及竣工圖紙和經辦人都已經找不到了,很難判斷究竟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南京遠古水業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工作人員認為,這是歷史遺留問題,小區建好之后,開發商跟物業之間的交接,自來水公司也不知道具體情況。如果不是那次地面改造,可能這塊水表也一直都發現不了。
遠古水業表示,雖然他們和物業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但是雙方存在事實上的供用水合同關系,因此這部分被漏交的水費,應當由物業來支付。如果物業認為不是自己用的水,應該自己向法院舉證。如果,這塊水表是壞掉的,不走動的,這個就不好講了;現實情況是這塊表一直都是正常使用的。就算是小區有滴漏的情況,也要物業自己去排查,跟自來水公司不相干。
遠古水業認為,水費作為國有資產,雙方存在爭議,而且又無法通過協商的情況下,走司法程序是合適的處理方式。
【代收水費糾紛不少 法律法規有待完善】
巨額水費被拖欠,究竟是誰的責任?該由誰來買單?消費者的權利又該如何維護?對此,記者也咨詢了律師。
北京天馳君泰(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鼎香認為,在水費上面,作為原告方供水公司應當有一定的舉證責任,但是因為部分的管理和瑕疵,應當通過第三方鑒定的方式確定終的用水量。因為在這個過程中 ,有一些水是不是用于綠化用水,還是用戶用水,目前來說可能還沒有查明清楚,應當進一步查明。
律師表示,由于小區物業代收代繳水費較為普遍,一旦拖欠水費后,水業公司把物業公司告上法庭的案件屢見不鮮。雙方是否存在合同關系,往往成為爭議焦點,相關的權利和義務,亟需在法律法規上予以完善和明確。
李鼎香律師說,民法典有明確規定,供水供電這類的合同主體應當是和終用戶來形成合同關系。第二,城市供水是特許經營合同,這種是需要資質的。物業公司并沒有相應的資質,所以合同主體上是有待商榷的。這樣的違約責任,在法律上來說需要進一步去梳理。小業主已經把費用交給物業公司了,但是物業公司跟供水公司之間的關系目前還有待法律去完善和制定的,當地政府也需要介入這種情況,制定相應的政策性文件,把權利和義務明確了,以便于消費者利益的保護。
南京六合區榮盛水景城拖欠500萬元水費一案,將于今年3月下旬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記者也將對此案持續關注。